四川-南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政策措施》已经七届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10日南充市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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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已经六届市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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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5年3月6日以省人民政府第191号令颁发,从2005年5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认真地贯彻实施《办法》,依法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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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的相关规定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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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受托行使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已经七届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及时组织实施。市级相关部门和南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本通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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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川渝“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第一批)》《川渝“免证办”事项清单》《川渝跨区域数字化场景应用清单》已经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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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政府五届第8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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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川府发〔2018〕43号)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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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南充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南充市人民政府2021年10月26日南充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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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16年政府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为确保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按照“一事一主体、一主体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现将《政府工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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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充的实施方案》已经七届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南充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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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南充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废止。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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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吸引外商投资机遇,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充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六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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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原因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省委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新要求,鼓励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多出优秀成果,把我市由社科大市建设成为社科强市,为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奋力谱写现代化南充建设新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市社科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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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2024年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优化土地管理,健全同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作出的“四化同步、城乡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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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4—2035年)》已经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39次会议、七届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充市人民政府2024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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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南充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原发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南府函〔2020〕97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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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从市政府办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今年我市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就业规模,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增加就业。“今年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中的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市政府办相关负责人说,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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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林业产业的意见》(川办发〔2011〕6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2〕73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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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精神,决定对《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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